發(fā)布時間:2020-01-19
6輛旅游客車轉讓項目 |
|||
標的名稱 |
6輛旅游客車轉讓 |
||
項目編號 |
WU-ZC-PM20200102002 |
||
轉讓申請與承諾 |
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: |
||
資產占有方名稱 |
溫州交運集團國際旅游有限公司 |
||
資產類型 |
固定資產 |
||
資產評估情況 |
評估機構 |
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|
|
資產基準日 |
2019年11月17日 |
||
核準(備案)情況 |
核準(備案)機構 |
溫州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|
|
核準(備案)日期 |
2019年12月18日 |
||
轉讓底價 |
168500元 |
||
掛牌起始日期 |
2020-01-19 |
||
掛牌截止日期 |
2020-02-05 |
||
權利人是否有意向 |
否 |
||
受讓方資格條件 |
1、 意向受讓方必須為: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、有效存續(xù)的法人;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;個體工商戶 2、 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條件 |
||
重大事項披露 |
1、 公告掛牌期:自本網站公告日(即掛牌起始日)至掛牌期滿日下午4時整止共10個工作日,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(xù)。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2020年02月05日下午4時整(競買報名截止時間)前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遞交相對應競買保證金(指定賬戶:戶名: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;賬號:741000120190008644;開戶行:溫州銀行城東支行;以銀行到賬為準)后至溫州匯豐拍賣行有限公司(溫州市杏花路200號僑房大廈二樓)遞交全部競買報名材料并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(xù)。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查詢手續(xù)或競買報名登記手續(xù)后可以向組織人申請查閱產權轉讓標的的相關信息和材料。 2、 競買人在辦理競買報名手續(xù)時應提交下列材料:(1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(蓋章復印件),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,如采用委托授權代理的,則還須提交有效授權委托書、授權代表人(或代理人)有效身份證明;(2)競買人確認并簽署的競價會資料;(3)組織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資料。 3、 受讓方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完全部車輛的落籍手續(xù)(如有車輛需要轉到外地落籍,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繳納柒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,并在拍賣成交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完全部車輛的落籍手續(xù)),標的物移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承當。 |
||
一、標的資產信息 |
其他資產 |
名 稱 |
6輛旅游客車轉讓項目 |
數量 |
6 |
|
|
|
|
|
附加信息 |
|
二、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|
交 |
信息發(fā)布公告期 |
10個工作日 |
信息發(fā)布期滿后, |
信息發(fā)布終結 |
|
信息發(fā)布期滿后,如征集到一家 |
交易取消 |
|
信息發(fā)布期滿后,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 |
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|
|
價款支付方式 |
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|
|
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|
拍賣成交后,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。 |
|
受讓方資格條件 |
1、意向受讓方必須為: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、有效存續(xù)的法人;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;個體工商戶 2、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條件 |
|
保 |
交納金額 |
5萬元 |
交納截止時間 |
2020年02月05日下午4點整 |
|
交納方式 |
銀行轉賬 |
|
保證事項 |
/ |
|
處置方法 |
成交后,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履約保證金。 |
|
保證金及價款結算賬戶 |
保證金及價款統(tǒng)一結算賬戶: 賬號: 741000120190008644 |
|
披露附件 |
附件:注意事項披露信息 |
三、聯系方式 |
交易機構 |
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|
交易機構聯系人 |
葉先生 |
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|
0577-85502012 |
附件:注意事項披露信息 |
|||||||
序號 |
標的名稱 |
車型 |
品牌 |
車架號 |
初次登記時間 |
起拍價(元) |
其他事項披露 |
1 |
浙C20903 |
大型普客 |
青年牌JNP6120LE |
L8AL2CE009B000695 |
2010.01.28 |
168500 |
標的物以存放現場實物現狀、數量、現功能為準進行轉讓、交付。委托人和受托轉讓人對該轉讓品的瑕疵不承擔保證責任。競買人應在轉讓前自行到標的物現場進行看樣,了解標的物相關情況。競買人還應對標的物的數量、質量、性能、損耗、功能變化等進行充分的了解,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,責任自負。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,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。 |
2 |
浙C20731 |
大型普客 |
青年牌JNP6120LE |
L8AL2CE019B000690 |
2010.01.28 |
||
3 |
浙C21079 |
大型普客 |
青年牌JNP6120LE |
L8AL2CE099B000694 |
2010.02.02 |
||
4 |
浙C21088 |
大型普客 |
青年牌JNP6120LE |
L8AL2CE0X9B000686 |
2010.02.02 |
||
5 |
浙C21017 |
大型普客 |
青年牌JNP6120LE |
L8AL2CE079B000693 |
2010.02.02 |
||
6 |
浙C21080 |
大型普客 |
青年牌JNP6120LE |
L8AL2CE049B000697 |
2010.02.02 |